深商品房未签买卖合同 可返还首期款
发布于:2008年5月16日 出处: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黎阳
读者贺小姐:去年7月份我在布吉下定金买了一套房,当时我手上已有两套房产。后来出台房贷新政,开发商就把认购书上的名字改成我表弟,以避免多交首期。在签认购书的同时我就交了20万首期,但现在还没签正式的买卖合同。开发商办理更名是违规操作吗?我现在不想买这套房了,能否退回首期款?
黄金楼市: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茂荣告诉记者,按照国土局的版本,没有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买家反悔不买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期款。
至于开发商帮忙办理更名是否合法合规,要看双方有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双方协商好合同便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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