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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深圳)春季房地产交易会


发布于:2008年4月9日    出处:珠三角地产网     责任编辑:李亚丹

  参展手续

  预定意向

  展商确认参展意向展位数,签署预定合同并支付定金。

  定金标准:土地展 /房地产展5000元/展位、非地产展2000元/展位。

  相关证件: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展示项目合法销售证明,包括:楼盘预售许可证 /现售房产证、土地开发经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中介机构合法资质证书(证明);商品专利证书;代理销售委托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等有关资质、权属证明文件,涉外展商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当地中国驻外大使馆对上述文件的证明。

  挑选展位

  组委会按照数量与时间优先原则分批,组织邀请参展商挑选展位。

  1.按参展规模分批挑选

  第一批: 40个展位及以上

  第二批: 30-39个展位

  第三批: 20-29个展位

  第四批: 15-19个展位

  第五批: 14个展位以下

  2、同一批次按定金到帐时间先后挑选

  展位确认

  参展商在接到组委会通知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展位并签署正式合同, 5个工作日内付清展位费余款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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