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于昨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通知还要求,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东莞早已打了预防针
对于开发商尤其是囤地较多的开发商来说,这显然是晴天霹雳。货币政策从紧再加上政府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大,开发商遭遇围追堵截,一些实力不强的开发商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楼市洗牌进程加快。
在此政策影响下,开发商不得不加快开发速度,楼市供给会进一步增加,这对于缓解供需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至于通知对东莞楼市的影响,木易认为影响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因为东莞早在2006年就对闲置土地进行了大力度的处置,而且取得了很大效果。
从2006年4月以来,东莞市全面开展闲置土地专项处置工作。东莞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印发〈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方案〉的通知》,作为处置闲置土地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对闲置土地采取计征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地块置换、退地还耕、协议收购或托管、无偿收回六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关于印发〈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表示,2006年4月7日后新发生的闲置土地,必须重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其中,闲置满一年的,必须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必须坚决无偿收回。闲置时间按土地闲置行为发生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告知书》发出之日止计算,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确定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标准执行。
相对于《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对限制土地的处置力度,东莞市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丝毫没有减弱。
而且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东莞市集中消化处置了一批闲置土地,累计处置闲置土地1238宗,面积4.3万亩。其中限期开发836宗,面积2.6万亩;地块置换32宗,面积1860亩;退地还耕275宗,面积6638亩;协议收购或托管92宗,面积8126亩;强制无偿收回3宗,面积375.5亩。对314宗面积为10470亩的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3.51亿元,完成总处置任务的92.3%。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发之前,东莞市已经基本完成了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因此东莞楼市受影响不是很大。
虽然东莞早已打了预防针,所受影响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但是在《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影响下,东莞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可能进一步加大,一些闲置土地钉子户或者关系户可能被拔掉,东莞楼市多多少少还是会受一定影响。
易宪容“征缴增值地价”预言成真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有一条新规定值得关注,“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而在2007年12月2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博士在参加“2007东莞城市标志楼盘评选暨东莞地产年度风云榜颁奖盛典”活动接受搜房网独家专访时就透露,政府可能还会出台一个对炒卖土地有重大影响的政策,那就是土地溢价将完全被政府收回,这个政策将有效打击开发商炒地热情。现在看来,易宪容预言果然成真。
如果这条规定不折不扣的执行,那么开发商通过炒作土地获取收益的梦想将彻底被打破,炒作之风被有效遏制,土地市场将进一步回归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