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谈到广州市将有大量经济适用房上市,面临吸取北京的经验教训,防止骗购问题的发生。
闻香港退休大法官李柏俭,骗取了10万港元的综合援助和一套公房,东窗事发,引来牢狱之灾的事 情。北京前几年的经济适用房事件显然没有提供出如此深刻和鲜明的经验教训,倒是香港为广州市提供 了成熟的经验,为何不认真借鉴,反倒要舍近求远,去寻求北京的经验教训?
为什么国内常会发生骗购经济适用房之类的担忧?因为法制不健全,我国刑法对于骗取公共资源的 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广州市经济适用房大量上市,应该说是为健全法制,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提 供了一个契机,有必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广州市能不能做得更 好、最好,我们拭目以待!
国内以于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人,处罚力度太小了。对于超标准建设经济适用房,其性也是变相骗购 经济适用房,处罚力度也很小,以兰州的情况为例:
2004年建设部等部委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 组成部分”,去年兰州市出台的《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同样把单位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 的范畴。事实上,兰州目前的经济适用房总面积达800多万平方米,其中绝大多数为单位集资建房,真 正面向社会的经济适用房不到30万平方米,在所有经济适用房中占的比不到4%。单位集资建房或者说 单位自建房,确实解决了一些人的住房问题。800多万平方米,如果套均面积100平方米,就可以解决8 万户人家的住房问题。当然,这仅仅是纸面上的数字,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单位集资建房,有几个硬 指标,比如,单位要有自有土地,单位职工住房有困难,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免除土地 出让金,减免其他税费,以成本价出售给集资者,等等。但是,从现在的结果看,单位集资建房只解决 了效益好的单位住房,却没有解决真正需要房子的困难企业职工的住房需要。虽然从去年开始中央已经 全面叫停党政机关的集资建房,但是,在兰州地区,不少机关基本上都已经集资建过房甚至入住,而且 面积超大,价格极低。不少集资建的房,面积普遍在150平方米以上,有的甚至在200平方米以上。这些 大房子的价格又出奇的低。曾经被国务院点名批评的兰州市财政局的住宅楼,据说内部职工是以每平方 米不足千元的价格购买,而这个地段的商品房价格早已突破了每平方米4000元。
这真叫人啼笑皆非!还说什么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是“硬指标”,如何又被轻轻的就 突破了?居然就达到了150甚至200平方米。兰州市财政局的住宅楼被国务院点名批评。名点得好,批评 得好。因为没有象陈水扁那样搞出个机要费案,也没有象马英九那样搞出个特别费案,可算得上吃小亏 占大便宜了。中国地大物博,就是没有一个高官因为超标集资建房案或者超标经济适用房案受到起诉 的。国务院为什么就是点名批评一笔带过,就不知道搞一两个超标建房案做样板,去镇一镇那些敢于突 破任何硬指标的首长们?
中国对超标集资建房和超标经济适用房不进行刑事立案,对这种变相骗购经济适用房不处理,而是 采取叫停经济适用房的做法,这么做,对敢伸手的高等人士够仁慈了,对急需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够 “关爱”的了!嘴上念的是人民利益,做的又是另一回事,叫小百姓能够服气?
骗购经济适用房也是一种犯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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